根据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设立张家界市广播电视台的批复》(湘编办〔2010〕38号)和张家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《关于设立张家界市广播电视台的通知》(张编发〔2010〕10号),设立张家界市广播电视台,为市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。
(一)认真贯彻执行中央、省、市有关广播电视事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运用广播电视媒体当好党委、政府和人民的喉舌。(二)负责本台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、制作、审核、播放工作,不断提高节目质量,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传播新闻、社会教育、文化娱乐、信息服务作用;负责张家界广播电视台上互联网及有关维护管理工作。(三)负责制订本台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(四)负责组织审查本台广告播出。(五)负责本台广播电视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利用;负责广播电视新媒体的发展。